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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你无关[人]
圈主:霉挥色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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霉挥色舞     加为好友   给我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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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投诉噪音感受到的——2007-05-09 1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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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年前的《秋菊打官司》,作为一个还很年轻的我没有体会到太多的辛酸,只记秋菊的一句经典台词“那也不能往人下身踢吗”,每次说来都觉得十分搞笑。若干年后,作为一个在生活上完全独立的市民。才明白为什么要在“市民”两个字前加一个“小”字的道理,绝对不是贬义,而是对生存的无助。我承认我是一个小市民,在社会在现有的体制下一个努力想舒适生活的“小市民”。挫折时就看到自己的渺小,顺利时会产生幸福的快感。这就是“小”的含义,简单的痛并快乐着,偶尔思索一下宇宙的浩瀚,偶尔畅谈一下体制的弊端。更多时候关心的是腰里的钞票,和朋友家的装修。

此时此刻,我想到的是那些“秋菊”们,他们的感受我渐渐的在成长中也能体会的到了。

说起来,不是什么大事,就是住宿在临街的居民楼上,每天早上被对面的商家促销的叫唱声搞得心情烦躁而已。忍无可忍想到过扔酒瓶,想到过塞锁眼,但是都因尚有些残存的道德感而没有执行。唯一抗争的就是扯开嗓子叫嚷,但却敌不过对面的高音喇叭和无动于衷。 

终于有一天,我拿起电话一遍又一遍的向有关部门投诉,于是我对噪音的烦躁转化成了对制度的感伤。城管部门说街面的他们管,但是室内的他们不管,让我向环保部门投诉。环保部门说他们没有进入私人场地的权利,让我向公安督察部门投诉。我打过去电话,他们想了想让我打110110说“警察是干什么的我想你也知道”,于是啪的刮掉了电话。

110其实给我提出了一个很难的问题,读了这么多年书,真的没有学习过警察的任务职责,这让我有些脸红,他们可是保卫我们这些小市民可以安全的活着并且感受到幸福的公仆呀,我竟然这么不了解这些可爱的人。只是国外的大片看多了,就知道有了问题就找警察的。我怎么能忽略国情的不同呢?这是我的错,然而对面的扰民噪音也是我的错吗?噪音的存在是正确的!我的烦恼是错误的?我应该大清早就起床然后出门该干嘛就干嘛,而不该呆在家里看书学习。我应该他吵我吵与民同乐,共建和的谐社会。

仔细想了想,作为一个努力想向小资生活看齐的人,应该追求一种优雅些的生活吧。于是又拿起电话拨打了市长热线。

折腾了一早上,对面的商家也安静了,该打的电话也全都拨完了。一切尘埃落定之后,我突然想到了“秋菊”,她付出了多少才得到了她想要得一个说法。而我呢?似乎做的还很不够,我是应该继续努力捍卫我的权利呢?还是坐在电脑前继续感叹个体的渺小?“问题出现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想解决它!”这句话适用于中国的千千万万个“小市民”们。希望你们对待挫折首先做到,并且一直坚持做到“忍”,这可是一字千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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